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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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正文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按照《2025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要求,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报考岗位序号39号的通化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参照《通化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参与公开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附件4),享受加分政策。
经资格审验,现对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
附件1:2025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
附件2:2025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代课老师考生名单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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