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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04-23 10:25: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摘要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报名时间:5月9日上午11:00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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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申报教师请在5月9日上午11:00前填报系统。

  校内相关单位:

  现将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立“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自然科学学科设立“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合称为“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

  1.杰出教授岗位:长聘岗位,聘至退休。

  2.卓越教授A岗:长聘岗位,聘至退休。

  3.卓越教授B岗:准长聘岗位,进入长聘阶段的,聘至退休。

  4.领军教授A岗:准聘岗位,超过《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3〕82号)中规定的年龄上限后不符合晋升标准的,可聘任至领军教授B岗。

  5.领军教授B岗:准长聘岗位,进入长聘阶段的,聘至退休。

  6.英才教授岗位:准聘岗位,最长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不再聘任。

  7.青年学者岗位:准聘岗位,一个聘期,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不再聘任。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首次聘任面向学校全职在岗教师(届满考核已退出教师,视为首次聘任);提前考核面向2021-2023年“匡亚明/唐敖庆学者”,即:领军教授及以上岗位须聘期满3年(2020至2022年聘任),英才教授及以下岗位须聘期满2年(2021至2023年聘任)。

  2.职务要求:申报杰出教授、卓越教授、领军教授、英才教授岗位应具有教授职务,申报青年学者岗位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职务。

  3.年龄要求:申报青年学者岗位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教师不超过40周岁(男: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2周岁(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学科教师不超过35周岁(男: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7周岁(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报领军教授A岗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聘任至55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聘任至50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成果要求

  1.首次申报的业绩成果时限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前晋升的业绩成果时限要求为:聘期开始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例:2023年英才教授的业绩成果时限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论文使用比例要求。同一篇论文在历年所有“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中的使用比例总和不能超过1,首次使用时须提交论文使用比例分配说明。

  3.使用国际期刊论文申请跨级晋升的(如,青年学者升聘至领军教授B岗/卓越教授B岗,英才教授升聘至卓越教授B岗),须经校外同行评议,申请跨级晋升未通过的,将终止聘任。

  4.业绩参考标准填报要求。无须经校外同行评议的申报渠道,仅需填写必要参考指标,非必要参考指标可不填写,但教学情况所有渠道均必须填写。

  5.成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如含涉密信息,请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函说明。

  四、申报渠道

  1.“人才选聘”渠道可申报卓越教授A岗、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A岗、领军教授B岗。

  2.“人才遴选”渠道可申报英才教授、青年学者。

  3.“业绩选聘”渠道可申报杰出教授、卓越教授A岗、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B岗、英才教授、青年学者。

  4.“业绩遴选”限额渠道,可通过《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3〕82号)中“第十条”描述的两种途径申报相应岗位。

  5.“特别遴选-教学”渠道,可申报英才教授。

  6.“特别遴选-标志性贡献”渠道,可申报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B岗、英才教授。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1日)

  1.申报人登录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ss.jlu.edu.cn),点击“唐匡学者申报”中的“首次申报”或“提前晋升”模块,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聘任期满“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期考核操作手册》。

  2.符合聘任参考条件及聘任参考标准具体指标的,可通过“人才选聘”、“人才遴选”或“业绩选聘”渠道自愿【就高择一】岗位申报。不符合聘任参考条件及聘任参考标准具体指标的,可通过“业绩遴选”渠道和“特别遴选-教学”渠道申报相应岗位,经所在中层单位限额推荐至学校相应部门。通过“特别遴选-标志性贡献”渠道申报相应岗位,须报人才专项工作小组一事一议。

  3.申报人填写承诺书,一式一份,提交至中层单位。一是承诺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申报材料填报说明”要求填写;二是承诺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聘任资格,一经发现并查实后,自愿接受学校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直至强制退出岗位并撤销人才岗位称号。(《附件2: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承诺书》)

  (二)中层单位真实性审查、综合鉴定及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

  操作方法:

  1.中层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报人申报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2.中层单位召开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做综合鉴定,拟同意推荐后,对审核结果和推荐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录申报系统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同步上传《审批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可选择线上填写审批表后下载打印,也可线下填写审批表(《附件3: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审批表》)。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登录系统,分别对申报人在学术诚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把关审核。

  (四)业绩复核及评价

  业绩复核部门登录考核系统,分别对申报人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复核及评价。

  (五)校内外同行评议

  评议对象范围:

  1.“业绩选聘”渠道中,符合《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修订)》中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量化标准和卓越教授B岗第4点、领军教授B岗第4点、英才教授岗位第4点主要考虑因素标准的申报人员。

  2.“业绩选聘”渠道中,符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修订)》中以“国际期刊学术论文”作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人员。

  3.“业绩遴选”限额渠道所有申报人员。

  4.“人才遴选”渠道所有申报人员。

  5.“特别遴选-教学”渠道申报人员(仅校内专家评审)。

  (六)学校会议审议

  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整理相关意见,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位聘任

  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学校按相应层次岗位对拟聘人员予以聘任。

  六、业绩遴选渠道限额分配说明

  (一)遴选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法

  1.按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3〕82号)中“第十条”规定,遴选名额每5年分配一次。每年推荐遴选人员限额不超过5年遴选总额的60%(系统自动限定,学院推荐超额后无法通过)。

  2.根据《吉林大学人才工作激励实施办法》(校党发〔2021〕83号),引育国家级人才的中层单位,可向人才工作办公室申请次年等额增加业绩遴选院长推荐名额。

  七、申报说明

  1.申报人同时符合科研业绩参考标准和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的,可按要求自愿【就高择一】岗位申报,建议优先申报人才培养业绩渠道(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修订)》或《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

  2.通过业绩遴选、人才遴选、特别遴选渠道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其他渠道申报资格。

  3.“双肩挑”申报人员(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党委)须经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所在的中层单位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核,填写申报单位为某中层单位党委。

  4.本次聘任关于“年龄、入职年限、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按2024年12月31日计算。

  5.在校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申报人,首聘期考核标准按聘任岗位标准执行(同档考核)。

  6.在校工作时间满5年的申报人,各项业绩须以吉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责任单位;在校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申报人,未入职期间的各项业绩不限第一署名单位或责任单位,须自行提供相关单位佐证材料。

  7.进入国家级人才会评阶段的申报人,通过人才选聘渠道申报卓越教授B岗和领军教授B岗的,需提供进入会评阶段佐证材料(以国家相关部委正式会评通知为准)。

  8.待遇兑现起始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薪酬待遇按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服务保障标准》执行,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薪酬基础上进行配套支持。

  9.《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修订)》英才教授第4条中,获得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第一完成人,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推荐后,报相关职能部门业绩复核。

  九、异议受理

  “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管理过程中涉及个人权益维护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保障本次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申报过程中,涉及异议或举报等问题,须以实名形式向相关中层单位和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十、其他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队伍总体建设工作,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岗位聘任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层单位应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把好拟聘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学术关。

  未尽事宜,请与相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1.人才选聘、人才遴选、业绩遴选渠道相关业务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

  韩丹翱(联系电话:85166067)

  张宏宇(联系电话:85167448)

  2.“匡亚明学者”科研业绩参考标准相关业务请咨询:

  于晓海(联系电话:85167056)

  王洪旭(联系电话:85155451)

  3.“唐敖庆学者”科研业绩参考标准相关业务请咨询:

  (1)科技管理办公室

  张庆余(联系电话:85168105)

  (2)科技开发办公室:

  徐婉(联系电话:85167421)

  (3)先进技术研究院:

  何艳(联系电话:85168053)

  4.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相关业务请咨询:

  王储(联系电话:85167529)

  路畅(联系电话:85167529)

  5.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相关业务请咨询:

  都硕(联系电话:8516626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xy.jlu.edu.cn/info/1326/20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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