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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临时用工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2024-12-24 14:36: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临时用工编外人员公告摘要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临时用工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至25日16.00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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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临时用工编外人员公告正文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临时用工编外人员公告

  01

  招聘计划

  本单位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确定临时用工岗位共2个,计划用工计免科护士1名,文字综合岗位1名。具体用工岗位及资格条件详情如下: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用工人数

 

用工岗位条件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内容

备注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

 

 

计免科护士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理专业学历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护理学基础知识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

 

 

 

文字综合岗位

 

 

 1

专业不限,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公文书写等)

文字写作等基础知识



  02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工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公开用工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用工为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至25日16.00止。

  (三)报名邮箱:3559163447 qq.com

  (四)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报名表、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每个材料单独一个PDF电子版,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投递。

  (五)报名要求

  1.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要与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用工资格;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04

  用工考试

  本次用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报考岗位相适应专业的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考核与其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用工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05

  体检

  1.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组织实施。

  根据用工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用工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用工资格。

  06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7

  公示

  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体检合格者为拟用工人选,在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08

  用工

  公示无异议后用工,用工期间与院内临时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09

  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用工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用工资格。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用工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联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用工信息在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公众号进行发布。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438-319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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