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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合同制收费人员公告

发布:2017-12-23 22:13: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吉林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合同制收费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额满为止)。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政经、哲学、计算机基本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吉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合同制收费人员简章
  一、公司简介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长春绕城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收费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性质
  为满足公司运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收费人员。工作地点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从事收费、机务、外勤岗位。实行四班三倒模式运转。
  本次招聘70人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热爱高速公路收费岗位工作。
  (二)吉林省户口,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年龄18-28周岁,机务员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四)收费岗位须有国家正规高中、中专、技校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有文体特长方面专长的人员;机务岗位须有国家正规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并持有电工证,优先考虑有电工操作专长、计算机、自动化控制、通信等相关专业人员。
  (五)相貌端正,形象良好,言谈举止大方得体,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能够适应半军事化管理的要求。
  (六)身体健康,无家族病史及各种慢性病、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弱视,能够适应倒班工作。
  (七)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2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00(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吉林省人才市场4楼(建设街2650号)
  联系人:刘双
  咨询电话:85611150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现场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政经、哲学、计算机基本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考生按公布网址自行查询,查询网址:www.jlrc.com.cn。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按分数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录用
  对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录取。总成绩采取网上公布和电话通知两种方式,查询网址:www.jlrc.com.cn
  (四)体检
  录取后统一组织常规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不予退回),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收费员为合同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收费员岗位月工资不低于2396元/月,机务员岗位月工资优于收费员岗位,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经查如不属实,一律辞退)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时时保持畅通,以确保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录用后为公司正式在编劳动合同员工。
  (五)收费员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社会上举办的针对此次考试的所有培训班均与我公司无关。
  (六)本公告由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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