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 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7年延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 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 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延边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延边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5-26日组织进行了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依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高级和中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9号)要求,采取业绩材料审查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派专家担任评委,对全州参评教师进行了评审(答辩)。
按照有关规定,现对本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2月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反映情况受理部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袁茂君
联系电话:0433-2879053 0433-2879055
延边州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0433-2919190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边州教育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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