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州本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一级(州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通知
2017年延边州本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一级(州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通知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关于开展延边州本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一级(州直)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教育部门:
根据本次全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开展本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一级(州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
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时,下午1:30时(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 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延边大学师范分院(地址:延吉市参花街2855号,6路、23路、50路公交车师范分院站)。
三、 答辩范围
本次参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教师及州直推荐参评的一级教师(除已评未聘人员)。
四、答辩相关要求
1.请参加答辩的所有人员上午7:40时前入场,下午1:10分入场;答辩顺序按照汇总表的顺序进行,迟到30分钟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方式进行,每人6分钟,答辩人员自述时间为3分钟,自述内容以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的业绩,教学业务,教研能力,指导培养教师成效等贡献方面进行自述,答辩人根据专家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并于22日前与州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5、答辩地点车位有限,请答辩人员周知。
联系人:柴玉华
联系电话:2879053
附件: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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