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公示的通知
按照《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2号、3号)补充公告》中关于“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省征兵办及人社部门审核,确定李 丹等2位考生为第二批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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