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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中基层工作经历认定问题说明

发布:2016-01-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吉林省公安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中基层工作经历认定问题说明已发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吉林省公安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中基层工作经历认定问题说明
  《吉林省公安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中选调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安派出所、监管场所监区等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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